訛稱取得譚仔三哥經營權 夫婦涉騙友人180萬投資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7/12/11 18:12

最後更新: 2017/12/11 1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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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之一羅裴。(余嘉桐攝)

中年婦疑被向3名友人訛稱,可取得譚仔(三哥)雲南米線的「特許經營權」,欺騙3人投資共約180萬元,3人其後發覺被騙報警。兩夫婦今(11日)於區域法院就3項欺詐罪受審。

控方表示,「三哥」於本港並沒有以「特許經營權」形式營運。兩名被告分別為李美玉(47歲)及陳世儉(48歲)。控方開案陳詞透露,三名事主羅裴、郭俊堅及李培民與次被告相識多年,2014年9月,陳向羅、郭表示可安排開設譚仔(三哥)雲南米線分店,兩人其後與兩被告商討開分店細節,其後更決定於天水圍一個商場開設分店,投資總額為268萬元,當中羅先後出資共逾56萬元,郭則出資逾72萬元,並與相關人士簽訂合約,惟他於2015年發現相關鋪位已開設珠寶店,遂要求退股,次被告其後邀請李入股。

辯方今盤問到庭作供的事主羅裴指,相關款項並非投資,而是借款,被告並沒有向羅提及三哥米線等,羅報警是想逼兩被告還錢,但羅否認,但他同意兩被告事後曾向他歸還共約22萬元。案件明天繼續。